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9年10月10日前反馈我部。
联 系 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刘宏博、张龙
电 话:(010)66556293
传真:(010)66556252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91直播部办公厅
2019年9月5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应急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91直播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1直播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91直播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91直播部土壤与农业农村91直播监管技术中心
91直播部各督察局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91直播部环境发展中心
91直播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91直播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91直播部环境规划院
91直播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华环保联合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中国皮革协会
中国表面工程协会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造纸协会
(部内征求督察办、综合司、法规司、科财司、生态司、水司、海洋司、大气司、气候司、土壤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应急中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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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办固体函[2019]722号
来源: 时间:2019-09-0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9年10月10日前反馈我部。
联 系 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刘宏博、张龙
电 话:(010)66556293
传真:(010)66556252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91直播部办公厅
2019年9月5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应急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91直播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1直播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91直播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91直播部土壤与农业农村91直播监管技术中心
91直播部各督察局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91直播部环境发展中心
91直播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91直播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91直播部环境规划院
91直播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华环保联合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中国皮革协会
中国表面工程协会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造纸协会
(部内征求督察办、综合司、法规司、科财司、生态司、水司、海洋司、大气司、气候司、土壤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应急中心意见)